关于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107

各党总支: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回顾和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激发我院广大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与祖国与学院共成长的干劲与力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关于举办全省高校教师“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学院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现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和内容

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以共和国建设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受益者为视角,畅谈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地区、学校、个人的今昔变化及取得的非凡业绩,或抒发报国之志、爱国之情,以此激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拥抱新时代,砥砺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学院建设与发展、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参加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演讲时间和地点

六月中旬,具体日期及演讲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和报名要求

请各党总支分别至少推荐2名选手参加学院演讲活动,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宣传部547414198@qq.com(联系电话:64400138,联系人:束舒娅),并做好有关演讲准备工作。

在学院开展演讲活动的基础上,推荐2名能够充分展示学院良好精神风貌的选手参加省委教育工委演讲预赛。

五、演讲流程

1.采取主题演讲方式进行,演讲稿紧扣主题,健康向上,以事实说话,小中见大,观点正确且为原创。

2.演讲选手按抽签顺序出场,届时由主持人提示。

3.选手脱稿演讲,不得借助任何辅助手段。演讲限时6分钟。每位选手须讲满5分钟,不足5分钟将酌情扣分,超过6分钟也将酌情扣分。

4.评委由有关专家组成,共7名,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六、奖项设置和产生办法

1.奖项设置。本次演讲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其余为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2.产生办法。根据评分细则合成总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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