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团学组织: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化厅下发《关于举办“青春•理想”安徽省第七届大学生自创话剧展演活动的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院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提升我院参赛作品水平,院团委、科研处决定举办“青春•理想”校园自创话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信念教育为核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以走进艺术、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升境界为主题,通过创作优秀话剧作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学生提供精神指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坚持育人为本,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内容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形式上现场演出与专家讲解相结合,艺术欣赏与知识普及、互动体验融为一体,形成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展示学生风貌,突出校园特色。作品内容贴近大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反应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大学生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展现大学生立志报国的奉献精神、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人公精神。
3.促进教育均衡,提高活动质量。推进教育均衡,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兼顾不同系、不同学科的学生,向非艺术教育专业学生倾斜。讲政治、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推出精品力作,满足大学生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
三、作品要求:
1.参演话剧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
2.演员为我院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导演(指导教师)必须是本院教职工。
3.每个剧目演出时间在20分钟以上。鼓励中、大型话剧。
4.比赛分为甲、乙两组,甲组演员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演员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5.区分话剧与情景剧、音乐剧、小品的表现形式。
四、参赛办法:
请各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团总支要强化主体责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各团总支将《参赛报名表》于9月20日前上报至院团委。院团委、科研处将在9月下旬组织进行院内比赛,并选送2个甲组作品、1个乙组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五、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大赛将评选出各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3.参演学生奖:奖励获得一、二、三等奖节目的学生。
特此通知
院团委 科研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