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至4月4日连休。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连休。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三、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6月12日(星期日)上班,执行6月9日(周四)课程计划。
各系、各部门放假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各系、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